
九旬老人睡楼道每月退休金4900余元 家庭纷争背后的辛酸。监控拍下的那一幕令人感到刺眼。在上海长宁新泾五村二楼,九十岁的韩阿婆蜷缩在电梯间的一张轮椅上,盖着一床薄被,吃喝拉撒睡都在那里,已经住了一年多。电梯间门廊挂着几件衣服,地上摆着脸盆和热水瓶。邻居反映,刚上二楼就能闻到尿骚味,即使一天扫两遍也压不住,花露水喷再多也没用。老人半夜会叫唤,有时还会在楼道便溺,整栋楼的人因此被吵得无法入睡。

然而,韩阿婆并非无家可归。她的家就在那扇门后面,但大女儿史女士拒绝开门让她进去。摄像头拍到老人怕冷想进屋时,被女儿拦在门外。史女士给出的理由是母亲半夜总是叫唤,影响她睡觉。但她又提到另一件事:奉贤的一套房产被卖了,她认为两个妹妹先将母亲送进精神病院,再把房子过户给老三,107万房款落入老三手中,她要讨回来还自己在启东的房贷。史女士声称:“老太太没文化,我帮她出头。”

二女儿和三女儿则否认这一说法,称卖房经过母亲同意,否则根本过不了户。居委会询问过韩阿婆本人,但老人表述模糊,没有正面回答。因此,107万房款的去向目前只是史女士单方面的说法,没有人证实。

韩阿婆每月有4900多元的退休金。居委书记张君逸指出,史女士现在住的新泾五村的房子户主是她的前夫,母女俩算是借住。史女士在启东贷款买的房出了还款问题,银行卡被冻结,目前的开销全靠母亲的退休金支撑。邻居吴阿姨说,史女士送来的饭食是爆米花和米糊,“像狗食一样”。白天老人可以去居委会活动室坐坐,晚上还是回到楼道的轮椅上蜷缩着。

二女儿和三女儿也不是完全无辜。社区民警联系过她们,两人都表示愿意照顾母亲,但一说到当面协商,都不肯来小区与大姐碰面。钱分了、房卖了,但母亲却没人接。邻居们打了近一年的12345投诉电话,居委会、民警和街道都来过。今年1月起,属地安排人打扫楼道并安装监控定时巡查,司法所建议邻居以“相邻权”起诉史女士占用公共部位。但即使邻居赢了官司,老人的居住问题仍然无法解决。

律师解释说,史女士虽然照顾不周,但并未构成遗弃罪,只能算作“照护失格”。去年,史女士因楼道堆物与邻居家老人发生冲突,导致对方轻伤二级,警方立案。司法鉴定显示史女士患有未特定精神障碍,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。但这份鉴定只适用于刑事,不影响民事监护。

要想真正解决问题,需要先对韩阿婆进行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能力鉴定。如果认定老人无法自主决定自己的事情,法院或居委会可以指定监护人。只有这样,那4900多元退休金才能合法用于支付养老院费用,而不是卡在大女儿手里。此外,老人户籍在奉贤西渡公共户,不在长宁辖区,新泾五村又住不满一年,属地直接处置存在困难,街道已将情况报给长宁区民政局。

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的规定,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,包括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。但在这一家人中,这条规定似乎成了无人执行的白纸。大女儿扣着退休金,声称替母亲讨回107万;二女儿和三女儿则拿着房款的说法,嘴上说愿意养母亲但不见大姐。三个女儿各执一词,九十岁的韩阿婆仍在二楼电梯间的轮椅上,半夜叫一声,楼道里全是尿味。邻居唐女士的话沉重而无奈:万一老人出点事,难道监护责任要摊给邻居和居委会吗?母亲住在楼道里,退休金用来还房贷,房款还在姐妹们的口中扯皮。没有人愿意伸手把门拉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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